2011年9月10日星期六

原則 Vs 實際情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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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夢都不會想過我會有進訓導處的一天!大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
看我寫完你自己判斷這昰大事還是小事~

所謂人有三急
1.急(小便
2.便急(大便) 
3.屁急
這種事情我想大家都天天發生吧
試想想以下這題個案練習先:
如果你在短短1個小時裡面被別人灌了30杯水,在很急至無法忍受的情況下你會?
a)先去了廁所解放,再回來交代剛剛為甚麼不交代就走的理由
b)先交代再去(不怕瀨尿?)
c)不交代直接走,回來更不解釋,當作沒有一回事
d)繼續忍

現在為大家做一個解答,我今天的[實際情況]選了(a)
選擇B的我只好祝你保重,情況來的時候你真的選擇B?
選擇C的就是你錯!!!!!!!!!!!!!!!!
選擇D的你不昰人啊!!!!!!!!!!!!!!!

現在知道為甚麼我選擇A了,因為其他不敢選,選了昰變態欸!好會忍。。。

因為我一個不交代先去廁所再回來交代  =  先斬後奏
被叫去訓導處。(看回部落格下面的帖子還有我跟訓導老師的表演合照啊= =心酸
老師會因此帶我去訓導處昰因為我沒有交代就離開
可想而知,老師以[擅自離開課室]的校規來打垮你
老師在叫我去訓導處的之前有說我錯在[原則上]
他說,原則上昰必須先問過老師再去
還說我去年昰班長應該非常清楚這種原則
我有試著跟老師解釋說我當時情況很急因此逼迫這樣做,我也不想欸
我的結論就是{老師只跟著原則走,完全把當場情況忘了一干二淨}
老師,您明白我的情況嗎?

就如上述事件
如果我們人只跟著[原則]走,而不看[實際情況]
那麼世界上所有的法官律師可以關門回家蹺腳吃飯了
律師就是要論證事情來龍去脈,雖然說規則昰有的,但是還是得看情況再下定論啊
所以為甚麼會有法官律師這些專業人士出現了。

人昰活的,字昰死的
活的東西就會改變,死的也可以從活的東西改變他。

如果說今天我錯了,我甘願認了
但是我昰覺得莫名其妙,只想來場激烈的口水戰表演。

雖然說去到訓導處訓導老師也沒有責罵我和記我任何的過,
但是我真的非常不甘心,因為看到我在訓導處的同學就會問我怎麼回事
經過的老師看到也想知道我怎麼了。
我不喜歡被人冤枉、誣賴!誰喜歡啊!
就明明沒有這樣卻被人扭曲情況。

其實我想在訓導處跟訓導老師解釋
但是卻沒有機會
因為他沒有訓我(樂),只是在訓其他同學,之後看完他訓完其他同學後,就叫我們離開

啊這!我去昰幹嘛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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